《鏈改公共服務平臺認定規則》
目錄
第一條:總則
第二條:申報條件
第三條:認定條件
第四條:申報資料
第五條:監督服務
第一條:總則
1、鏈改的定義
區塊(kuai)鏈技術賦能實體(ti)經濟發展,促進產業數字化轉型(xing)升級,鏈改-區塊(kuai)鏈3.0;
2、鏈改公共服務平臺定義
以區塊鏈(lian)為底層(ceng)技(ji)術構(gou)建,服(fu)務(wu)于實體經濟,協助企(qi)業(ye)進(jin)行數字(zi)化轉型,具有集聚某一產業(ye)或具備一定(ding)量級服(fu)務(wu)性平臺(tai);
3、鏈改公共服務平臺類別與等級
類(lei)(lei)別(bie):政務類(lei)(lei)、產業(ye)類(lei)(lei)、行業(ye)類(lei)(lei)、企業(ye)類(lei)(lei)
等級(ji)(ji):甲級(ji)(ji)、乙級(ji)(ji)、丙級(ji)(ji)
第二條:申報條件
1、甲級申報: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三年以上,有健全的組織架構和管理團隊;申報政務類鏈改公共服務平臺職員納稅及社保繳納人員不得低于20人,申報產業類鏈改公共服務平臺職員納稅及社保繳納人員不得低于10人,申報行業類、企業類鏈改公共服務平臺職員納稅及社保繳納人員不得低于5人;申請認定前兩年內未發生違法行為或有過多負面報道。
2、乙級申報: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兩年以上,有健全的組織架構和管理團隊;申報政務類鏈改公共服務平臺職員納(na)稅及社保繳納(na)人員不得低于10人,申報產業類鏈改公共服務平臺職員納稅及社保繳納人員不得低于5人,申報行業類、企業類鏈改公共服務平臺職員納稅及社保繳納人員不得低于3人;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違法行為或有過多負面報道。
3、丙級申報: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有健全的組織架構和管理團隊;申報政務類鏈改公共服務平臺職員納稅及社保繳納人員不得低于5人,申報產業類鏈改公共服務平臺職員納稅及社保繳納人員不得低于3人,申報行業類、企業類鏈改公共服務平臺職員納稅及社保繳納人員不得低于1人;申請認定前半年內未發生違法行為或有過多負面報道。
第三條:認定條件
1、知識產權: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或服務(區塊鏈相關)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2、平臺量級:平臺具有一定量級,甲級鏈改公共服務平臺年成交量10億元人民幣或日平均活躍用戶量10萬人次,乙級鏈(lian)改公共(gong)服務平(ping)臺年成交量5億元人民幣或日平均活躍用戶量5萬人次,丙級鏈改公(gong)共服(fu)務(wu)平(ping)臺(tai)年成交量(liang)1億元人(ren)民幣或日平(ping)均活躍用(yong)戶量(liang)1萬人(ren)次;
3、人員結構:平臺從事區塊鏈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或推廣或應用或投資或服務的人員占機構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60%;
第四條:申報材料
2、證明企業依法成(cheng)立的相關注(zhu)冊登記證復印(yin)件(jian);
3、平(ping)臺相關的知識產(chan)權材料(liao)、科研項目立(li)項證明、科技成果(guo)轉化、研究(jiu)開發的組織(zhi)管理(li)等材料(liao);
4、企業職工和(he)科技人員情況說(shuo)明材料;
5、出具近一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平臺收入(日平均活躍(yue)用(yong)戶量)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6、近一個會計(ji)年度(du)的財務(wu)會計(ji)報(bao)告(包(bao)括(kuo)會計(ji)報(bao)表、會計(ji)報(bao)表附注和財務(wu)情況(kuang)說(shuo)明(ming)書與納稅(shui)情況(kuang)及職工福(fu)利(li)情況(kuang));
7、其(qi)他證(zheng)(zheng)明(ming)材料:申(shen)請(qing)認定前(qian)年限內未發生違法行為(wei)或有過多負(fu)面報道的聲明(ming),以及ISO證(zheng)(zheng)書、獲(huo)獎證(zheng)(zheng)書、榮譽(yu)、資質等(deng)證(zheng)(zheng)明(ming)材料。
8、申報認定材料一式五份裝訂成冊用于評審存檔。
第五條:監督服務
1、申(shen)報材(cai)料提交30日內辦理答復(fu),確定是否通過認定;
2、通(tong)過機構(gou)將(jiang)集中頒發證書(shu)并統一公告(gao)宣(xuan)傳;
3、本辦法由中國通信工業協會(hui)區塊鏈專委(wei)會(hui)負責(ze)解釋和執(zhi)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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